前任校长唐朝阔(左二)在全国师范教育工作会议上做典型发言

2005年,学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院长管天球教授(二排左三)受到温家宝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

院长管天球教授在新建本科院校教学工作研讨会上发言

原校长罗尔康(左前二)在人民大会堂接受党和国家领导人颁奖

图书馆(俯)

功能齐全的学生公寓

爱莲湖畔教学楼群

办公楼

多功能综合教学楼

教工宿舍区一角

         学校简介  

    湖南科技学院是一所集文、理、工、法、经济、教育、管理等学科于一体的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永州市,北望衡岳,南接桂林,潇湘二水绕校而过,风景秀美。永州自古人杰地灵,拥有中华最早的圣山——九嶷山和最古的始祖陵——舜帝陵,是人类最早的陶瓷文明和稻作文明的摇篮,是道德文化、瑶文化、女书文化的发祥地,孕育了柳宗元、怀素、周敦颐、何绍基、李达等一大批文化名人。近年来通过永州机场、洛湛铁路、桂福铁路、衡昆高速、太澳高速、永连公路的修建,加上原有的湘桂铁路、207和322国道,水、陆、空交通十分方便。这里气候四季宜人,是理想的工作、学习、生活之所。
学校占地面积2063亩,现有教师850余人,教授、副教授270余人,博士、硕士430余人。有15个教学系部,11个研究机构,27个全日制本科专业,面向全国2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在校学生11000多人。
    学校坚持“创新立校、人才兴校、特色强校”的办学理念,励精图治,先后五次荣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其中一次获特等奖,2005年获一等奖,曾被授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湖南省高等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园林式单位”等荣誉称号。2003年,学校被确定为“全国高校大学英语教学改革试点单位”;2004年,获“中央与地方共建基础实验室”项目资助,并被湖南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文明单位”称号。2005年,学校高等教育研究所被评为“全国高校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湖南科技学院学报》被评为中国人文社科百强学报、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学校并被湖南省委、省政府授予“湖南省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惟楚有材,于斯为盛”。我们坚持“教师第一、唯才是举、学者优先”的原则,现面向全国诚聘优秀人才。我们期望着您的加盟,共同把学校建成特色鲜明、质量优良的本科院校。

         优惠待遇  

一、学科带头人
1.享受教授二级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和每年不低于12万元的岗位津贴;特殊情况,岗位津贴面议;
2.提供175平方米住房1套(免收房租),在校连续服务5年后赠送产权;
3.可照顾性安排配偶和1名子女来校工作;若配偶和子女都不需要照顾性安置,安家费12万元;若配偶或子女中1人安排工作,安家费7万元;若配偶和1名子女都安排工作,安家费2万元;
4.提供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30-5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10-20万元);另凭科研课题申请科研经费,或视批准立项项目资助;
5.配备学术助手;配置笔记本电脑1台,安装住宅电话1部。
二、学术骨干
1.享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工资福利待遇和每年不低于6万元的岗位津贴;
2.提供175平方米住房1套(免收房租),在校连续服务5年后赠送产权;
3.可照顾性安排配偶和1名子女来校工作;若配偶和子女都不需要照顾性安置,安家费10万元;若配偶或子女中1人安排工作,安家费5万元;
4.提供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10-15万元、人文社会科学3-8万元);另凭科研课题申请科研经费,或视批准立项项目资助;
5.配置笔记本电脑1台,安装住宅电话1部。
三、专任教师
(一)教授
1.提供175平方米住房1套(免收房租),在校连续服务5年后赠送产权;
2.可照顾性安排配偶或1名子女来校工作;若配偶和子女都不需要照顾性安置,安家费6万元;若配偶或子女安排工作,安家费1万元;
3.完成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年收入7万元以上(含每年1万元的科研活动经费),系部创收、教学奖励、科研奖励按学校政策另计;
4.提供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5-1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3-4万元);另凭科研课题申请科研经费,或视批准立项项目资助;
5.配置笔记本电脑1台,安装住宅电话1部;
6.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再增加安家费2万元和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5万元、人文社会科学2万元);另凭科研课题申请科研经费,或视批准立项项目资助。
注:引进后在我校从事与本专业技术职称对口的教学工作的其它正高职称与高教系列教授享受相同待遇。
(二)博士
1.提供175平方米住房1套(免收房租),在校连续服务5年后赠送产权;
2.可照顾性安排配偶来校工作;若配偶不需要照顾性安置,安家费6万元;若配偶安排工作,安家费1万元;
3.未达到副教授申报资格前,享受副教授的校内岗位津贴;完成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年收入5万元以上(含每年1万元的科研活动经费);系部创收、教学奖励、科研奖励按学校政策另计;
4.提供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4-8万元、人文社会科学2-4万元);另凭科研课题申请科研经费,或视批准立项项目资助;
5.配置笔记本电脑1台、安装住宅电话1部。
(三)具有硕士学位的副教授(本科院校)
1.特需专业、急需专业提供150平方米住房1套(免收房租),在校连续服务5年后赠送50%的产权;
一般专业提供校内三室一厅住房1套(服务期内免收房租)或提供150平方米校内房源一套优惠价格购买;
2.安家费:特需专业2-4万元、急需专业1-2万元、一般专业0.5-1万元;
3.可酌情安排配偶就业;
4.凭科研课题申请科研经费,或视批准立项项目资助。
(五)有学历学位的硕士
1.特需专业、急需专业提供150平方米住房1套(免收房租),在校连续服务满5年后,赠送50%产权;
一般专业提供两室一厅房屋1套(服务期内免收房租)或提供150平方米校内房源一套优惠价格购买;
2.安家费:特需专业2万元、急需专业1万元;
3.特需专业和急需专业的硕士配偶酌情安排就业;
4.凭科研课题申请科研经费,或视批准立项项目资助。
(五)副教授(本科院校)
1.特需专业提供150平方米住房1套(服务期内免收房租),在校连续服务满5年后,学校赠送50%的产权;其它专业提供两室一厅房屋1套(服务期内免收房租)或提供150平方米校内房源一套优惠价格购买;
2.安家费:特需专业1-3万元、急需专业1万元;
3.科研经费视批准立项项目资助。
四、外聘返聘
(一)住校高职称、高学历外聘教师
1.学校免费提供住房、家具供使用;教授、博士另配备电脑、电视、电话供使用。
2.受聘教师为第一作者、以学校为第一单位在国家核心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著作和出版的省级以上精品教材,可享受本校科研奖励;
3.学校每学期按规定标准负担一次从原单位到本校的往返车费;
4.按课程的教学要求完成教学工作,讲课费按下列标准计发:
(1)博士生导师、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讲课费为200元/节(课时酬金100元/节、生活津贴100元/节);
(2)博士、本科院校的教授讲课费为150元/节(课时酬金100元/节、生活津贴50元/节);
(3)在读博士生、本科院校的副教授讲课费为80元/节(课时酬金60元/节、生活津贴20元/节)。
(二)其它外聘、返聘教师
按课程的教学要求完成教学工作,课时酬金按下列标准计发:
1.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课时酬金为100元/节;
2.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课时酬金为60元/节;
3.具有硕士学位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课时酬金为40元/节。
4.在某一领域具有专长的受聘教师的课时酬金,经专家考核小组提出意见,报学校审批确定。
5.其它人员的课时酬金由用人教学单位自行确定。

         工作程序  

一、招聘公告。在网络公布引进人才专业、名额、条件及待遇等。
二、投递简历。有意者请将简历等相关材料发送到www248@126.com或寄湖南省永州市湖南科技学院人事处收 邮编:425100。请在邮件主题处或信封上标明“××学校××专业硕士/博士/教授×××(姓名)应聘×××专业教师”。
三、资格审查。由系部提出面试者名单(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教授、博士凡投简历者必列入名单内),人事处审核面试人员名单后,确定参加试讲、考试人员。
四、面试通知。面试资格审查通过后,由人事处统一在试讲、考试前5—7天发出面试通知,并告知面试相关事项。
五、面试报到。由面试者本人携下列材料到人事处报到:带个人简历、任职证明、代表性论文论著(近五年来出版著作和论文发表及被收录情况)、科研成果证明材料(主持完成的研究项目,包括项目名称、研究意义、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情况和获奖证书复印件)、未来五年的个人发展规划以及个人要求等相关材料。应届毕业生带毕业生推荐表及就业协议;往届毕业生带学历、学位证书。
由学校通知面试人员由学校统一安排食宿,被录用的硕士研究生、副教授及以上人员凭票据报销从就读学校/原单位来我校的单程路费(硬座票价)。
六、试讲。人事处每月统一组织两次试讲,每月15日组织文科艺术类试讲,每月30日组织理工科类试讲,具体时间以面试通知为准。讲课内容与本人所选专业相关,由学校统一选题,试讲时间为20分钟。专家考核小组对面试者基本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其综合素质、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形成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专家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校内外专家、系部负责人和专家、教务处和人事处负责人等组成。
对引进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人才和教授的学术水平应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
七、预录。一般按1:3的比例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名单。
八、学校审定。专任教师由各专家考核小组初步审定;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和教授由专家考核小组和学校学术委员会初步审定;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由各专项考核小组审定后,报院务会研究决定。
九、签订协议。人事处与录用人员签订就业或录用协议书。
十、签订工作合同。人事处与录用对象签订工作合同。
十一、引进人才工作原则:
1、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2、坚持条件,把握标准,严格程序。
3、控制职数,优化结构,按岗聘用。
4、由院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联系方式  

欲知详情,请登录湖南科技学院网站(http://www.huse.cn)“人才招聘”查询,有意者请将简历、科研成果、荣誉证等证书、家属基本情况及要求等相关材料发送到www248@126.com或寄湖南省永州市湖南科技学院人事处。在发送电子邮件时,请在“主题”栏里标明:“××大学××专业硕士/博士/学士×××(姓名)应聘××专业教师”;简历用word文档附件形式发送,同时在留言栏里摘要,以方便我们工作。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湖南科技学院人事处
邮编:425100
联系人:李老师 宋老师
电话:0746-6382633 6383629 6382907
传真:0746-6382907
E-mail:www24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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